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在建立标识制度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正常采访时指出,这一措施的出台,可以方便公众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更方便快捷地开展垃圾分类。
12部门提出,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图为北京一社区工作人员在分类垃圾桶前进行工作新华社图
《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分类解决能力显著地增强。力争再用5年左右时间,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
在12月4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介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垃圾分类第一批试点城市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7700多万个家庭,居民小区覆盖率86.6%,其他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已全面启动。除46个重点城市外,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做好垃圾分类要从源头抓起。《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
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正常采访时,马军分析称,从我国的实践看,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垃圾分类比较细。因此对于公众来说,现阶段一大难点是能否掌握足够多的垃圾分类知识。如果能把垃圾分类的标识直接写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就可以方便公众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更方便快捷地开展垃圾分类。
记者注意到,在网络上,关于“产品包装上设置垃圾分类标识”的讨论和建议也比较多。
例如,在中国政府网正在进行的“我向总理说句话”网民建言征集活动中,就有网民表示,希望有关部门优化相关管理规定,建议企业在生产商品的同时,在每一层包装上用文字或者符号,标明适合的垃圾分类类别,以便于大众在分类丢弃垃圾的时候,能快速分辨、准确投放。
而在今年1月举行的一场山东省远程连线网络议政活动中,也有群众代表建议:各类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应注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或标明其属于哪种垃圾分类。
据《杭州日报》报道,2019年6月,杭州某茶业公司就已经推出了最新出品的茶叶外包装。包装盒上挂了一块垃圾分类“身份牌”,上面明确标注了茶叶外包装盒需丢入“可回收物”的蓝色垃圾桶,喝过的茶叶渣丢入绿色的餐厨垃圾桶。
《意见》明确,快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科学预估本地生活垃圾产出水平,按适度超前原则,快速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场化模式试点。
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处理。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
此外,《意见》还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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