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长沙城郊接合部的一处加工医疗废物的小作坊内,成堆的医疗垃圾散发出异味,堆积成山的玻璃碎片中,依稀可见有残留着血迹的血液袋、针头、有药物残留的药瓶、插着软管的输液袋……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在城郊接合部进行医疗垃圾加工,将软管、输液袋等医疗废物卖给塑料厂制作成塑料杯等塑料制品。
近期,湖南省基层执法部门查处了两起非法回收加工医疗垃圾(含医疗废物)案件,湖南长沙、湘潭、益阳、株洲、衡阳以及湖北襄阳多家公立医院和血站的医疗垃圾流向城郊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黑作坊”。
记者追踪调查发现,湖南医疗垃圾尤其是医疗废物回收处置乱象丛生,分类、运送、处置、监管存在比较大漏洞。业内人士建议,卫生、环保、公安部门彻查涉案医院医疗垃圾的倒卖链条,针对暴露的问题强化监管责任。
记者了解到,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先在医院做分类,其中5大类医疗废物必须送往具有资质的医废处置中心焚烧销毁,而输液袋、输液瓶等医疗垃圾则能进入资源回收利用市场。
湖南省环保厅固废站负责人龚志凌说,在岳阳、长沙查处的两起案件中,执法部门查获了近百吨医疗垃圾,其中大部分是能回收的输液袋、输液瓶等医疗垃圾,少部分是必须焚烧销毁的医疗废物。从环保部门的角度来说,查获的近百吨医疗垃圾没有严格按规定进行分类,掺杂着输液针管、血液袋等医疗废物,整体而言都可以视作是医疗废物。
据岳阳汨罗市环保局应急中心主任徐树立介绍,2016年4月7日,汨罗市环保部门在古培镇一村民仇某家中查获50多吨医疗废物。仇某和几位工作人员未戴口罩,只戴手套对医疗废物进行分拣、粉碎,作坊内医疗废物堆积如山,输液袋渗出的药液在地面随意流淌,生产废水一部分经雨水沟直接外排。执法人员立即要求仇某暂停加工医疗废物,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并通知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涉事人员了询问,制作调查笔录、现场勘察笔录,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了加工生产机械设备,扣押已经加工成颗粒料子20多吨,尚未加工医疗废物30多吨。经查,这些医疗废物分别来自湖南的益阳、衡阳、株洲以及湖北的襄阳、远安等市县的医疗机构。
湖南省环保厅6月份通报,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在侦查处理此案,经公安部门侦查,已经对仇某等9名涉及该案的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据徐树立介绍,经执法人员仔细辨认,仇某加工的医疗废物中的输液袋、血液袋、药瓶等上面标签标注着益阳市中心血站、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湘潭市中心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郴州市三医院、湖北远安县人民医院、襄阳市军工医院、襄城区新集卫生院等字样。仇某称,今年2月,他从废品市场零星收购医疗废物,经过初步人工分拣、清洗、粉碎等工序加工成半成品再出售给其他塑料加工厂牟利,制作塑料餐具和杯子,收购地点涉及湖南、湖北两省多个县市。
徐树立介绍,仇某自建作坊加工医疗废物,未经过任何消毒处理,半成品上面肯定存在病菌,直接制成塑料制品的话,对人体危害是比较大的,如果加工成餐具使用,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近期在长沙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银星村暗访看到,在一个农家院子内,大量输液瓶被碾成了玻璃碎渣,一些还未碾碎的输液瓶上还有输液针管没有取下来,四周空气中飘着刺鼻难闻的药剂味道。
到目前为止,上述两起案件中的医疗垃圾垃圾倒卖链条并未查明。湖南省环保和卫生部门认为,查获的医疗垃圾既有可能直接来自医院,也有一定的可能是运送环节出了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医疗垃圾回收、运送、处置等环节乱象丛生、隐患重重:一是部分医院医疗垃圾分类工作缺位。龚志凌说,平时例行检查发现,有一些医院没有将尖锐性医疗废物(针头等)、具有毒性的医疗废物与一些可回收的医疗垃圾分开,分类工作做得不是很到位。
湖南省一家三甲医院院长和记者说:“根据相关要求,各个科室会按照相关规定先进行分类,再送往专门的储存室存放,医疗废物和可回收的垃圾都会分门别类地存放好,然后交给专门的公司来清运。在医院内的分类和存储归医院负责,出了大院大门医院就不管了。大医院每天产生的医疗垃圾、医疗废物比较多,很多针头等尖利器物品没有一次性处理完,分类不清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的。如果有医疗废物从医院内流出,也可能是医疗废物转运环节出了问题,还要等待有关部门做出详细的调查。”
一家三甲医院监管办负责人和记者说,“医院各个科室产生的医疗垃圾经过分类以后,医疗废物就会送到暂时存储间分门别类地存放。每天晚上,专业的运输公司的车辆就会来医院清运医疗废物。医院支付给清运公司的费用是每天每个床位2块钱,医院共有1700多个床位,每年大约要支持125万左右的费用。”
二是部分基层医院允许医院护工、物业人员倒卖医疗垃圾,已成为一种“潜规则”。湖南省一家公立医院的知情的人偷偷表示,一些公立医院的医疗垃圾由物业公司分类,存储,联系专业公司处置,但物业公司是不是会将医疗垃圾全部交给专业公司处置,根本不得而知,有一些物业公司请的护工、保洁阿姨的头目是一些医疗废品回收员拉拢的“关键人物”。
湖南一家县级公立医院的负责人和记者说,县医院给护工、清洁员每个月的工资不够,就默许了她们卖输液袋、药瓶等医疗垃圾给收废品的人,当作是补贴。
“也有卫生部门查,卫生部门派人检查的时候护工就不卖,隔几天卖一次,没有人管。”医院负责人说,医院要自负盈亏,又没有人给医院钱销毁医疗废物,与其医院出钱给专业清运处理公司销毁医疗废物,不如让护工处理,卖掉当补贴。我们县人民医院每个科室2个护工,一共五十多个护工,她们都转卖医疗废品,有固定来收的人,一车车拖到废品站。这位县级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湖南省卫生部门一位知情的人偷偷表示,湖南省有6万多家医疗机构,卫生行政主任部门监管的医院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监管不可能做到无死角。对于一些小医院来说,请专业的医疗废物回收处理公司处理医疗废物要交钱,就可能出于利益考虑,把一些医疗废物“偷偷”处置了。
三是清运、处置环节监管漏洞凸显。湖南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处长高纪平说,现在卫生部门对医院有严格要求,大医院主动故意将医疗废物和可回收的垃圾倒卖出去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不排除医疗废物转运的环节有几率存在问题,这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徐树立等有经验的人指出,医疗废物具有急性传染、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所含有的微生物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废物的几十倍,如处理不当,会成为医院感染和社会环境公害源,更严重可成为疾病流行的源头。医疗废物中含有不同程度的细菌、病毒和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并且在腐败分解时释放出恶臭气体,生成多种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危害人体健康。
龚志凌、高纪平等人认为,对于在近期湖南查获的两起案件,环保公安等执法部门必须调查清楚涉案医疗垃圾倒卖利益链条,追究责任,找出漏洞,排查隐患。
首先是源头把关。徐树立认为,要从源头上进行把关,确保医疗垃圾和医疗废物不能违规外流进入市场,环保和卫生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对医院检查监管力度。
龚志凌认为,大部分医院委托保洁公司或物业公司进行医疗垃圾的存储工作,一些保洁公司工作人员由于利益驱动、素质参差不齐、对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不清楚等原因,可能做出一些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加大对医院医疗垃圾分类、储存人员的普法教育和培训工作。
其次要完善法律,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湖南省人大环资委监督处处长刘帅说,《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对主管部门、医院、违规经营者的处罚都较轻微,如一般医废处理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都仅处以1000元至30000元罚金,只有出现严重污染事故才有机会追究刑事责任,但倒卖一吨输液袋的收益就能够达到5000元,法律处罚威慑力相对较小。建议适当强化处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倒逼医疗机构主动作为,防堵漏洞。
第三,要规范对可回收医疗垃圾的分类和处置方法。龚志凌等指出,目前,对医疗废物的处置,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意见不太统一。哪些属于医疗垃圾和哪些不属于医疗垃圾,主要由卫生部门来制定标准。
龚志凌说,按照目前的标准,输液袋、输液瓶目前被划定为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垃圾,环保部门对此是持保留意见的,比如输液瓶里多多少少有药品残留或抗生素,抗生素如果进入水体,对人体危害大,而输液袋用的是很好的塑料材料,回收加工时,一般在80至100摄氏度左右的环境里即可碎成颗粒,在这种温度下,很难保证药物残留和各种病菌完全被清理掉,而这样的输液袋可能被制作成各种日用品,如塑料茶杯、碗筷、玩具,危害性很大。
龚志凌指出,目前对可回收废医疗垃圾的管理,基本上处于放任状态,建议对其回收主体、再生产主体进行筛选,实行特许经营,并规范其分拣、清洗、利用等过程。
另外,要健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记者调查发现,医疗废物在分类、清运、处置漏洞丛生,而环保、卫生等部门对医疗废物回收处置的监管存在“各管一头”的问题。对医疗废物的处理,卫生和环保的权责划分很清晰,当医疗废物还在医院大门里面时,由卫生部门负责监管,出了医院大门,就由环保部门监管。卫生、环保、公安应加强联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活动,形成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监管局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医疗机构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同时加大对不法回收、倒卖者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