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9日至8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整改自觉。市公安局党委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认真学习贯彻习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站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自觉,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决彻底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市公安局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率先垂范,认真审核把关方案,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关键环节,带头调研指导、带头督导检查。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分管联系部门的问题整改工作。各级党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研究,针对反馈问题一项不回避、一件不落下、一步不松劲、一刻不停歇,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紧盯问题根源,高效推动整改。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一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建整改工作专班,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一条一条对照检查,一条一条分析原因,一条一条找准症结,一条一条落实整改,以最有力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强化成果转化,提升整改质效。坚持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提升维护安全稳定能力水平、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同第二批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锚定市委“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紧抓整改落实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与全市公安机关“冬春攻防”专项行动相结合,成立“四中心”,全面加强警情分析研判、类案侦查打击、风险防范治理、内部监督管理,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真正把落实巡察整改转化为提升队伍战斗力、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的幸福和安宁。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党委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双下降”,14项工作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10次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肯定,20次得到部、厅贺电表扬。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不扎实,聚力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聚焦理论武装,坚定不移筑牢思想根基。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岗位练兵常态化、实战化,深学细悟笃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安实际,广泛开展研讨交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跟踪督促抓好落实。
2.聚焦群众关切,忠实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一是以学促干强担当。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下沉一线项民生实事”,切实解民忧、办实事。二是以案促改提效能。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着力解决公安队伍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部署开展“看守所强基础促规范提质效”等专项活动,推动作风大转变、质效大提升。三是凝心聚力促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要求,深入落实各级公安机关改进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全面推进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实物公章和免费领取电子印章等“放管服”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县公安局、派出所和警务室三级调解网络,实施“民调入所”“律师进所”,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3.聚焦风险防范,全力以赴防风险护稳定。一是严防风险隐患。深入研判矛盾风险,建成“防控治理中心”,指导精准防控化解。健全道路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治理推动机制,强化高风险运输企业、重点隐患车辆联合整治,提高治理效能。从上而下建立警校直连直通机制,全市2300余名“一校一警”联校警力和1500余名公安法治副校长联系校园,实行“高峰勤务”“护学岗”工作机制,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二是严打违法犯罪。建成“合成作战中心”,加强刑事案件研判,全力挤压犯罪空间,2023年,全市刑事发案同比下降9.16%,破案同比上升3.02%。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现“两降两升”目标。三是严管社会治安。清查行业场所1.8万家次,督促旅馆业严格落实“四实”登记制度和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组织开展全市保安行业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全面督促推进歌舞娱乐场所保安员派驻。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党的要求、群众的期盼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曲靖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年4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对党委班子成员进行派单。制定《曲靖市公安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清单》,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岗位、量化到个人。二是细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每年至少1次廉政党课和每季度1次日常廉政谈线个检查考核组分别对局直基层党组织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三是健全“大监督”格局。建成“内控中心”,制定《曲靖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对日常工作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出“提醒单”;对转变不大、力度不够、绩效不佳的,发出“警示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和考核扣分的,发出“问责单”;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质效较好、受到上级表扬的,发出“通报单”。同时,把“四单”纳入年终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把结果运用在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
2.强化教育管理,做实预防监督。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民警集中观看《问“剑”破局》《巡“剑”破“风”》等警示教育片,深入查摆、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刻吸取教训。2024年1月5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对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通报近年来公安机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对下步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出工作要求。二是严密廉政风险排查。积极开展“零违纪”创建活动,注重管在日常、严在平常,从小事抓起,规范民辅警言行。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划定“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强化内部监督。落实《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关于“一把手”分管公安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局党委主要领导直接分管审计处。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保管室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堵塞涉案财物管理漏洞。持续深化对“枪车酒赌毒密网”等问题的整治,切实加强民辅警8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一体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紧盯违规干预插手案件办理“三个规定”、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等制度执行,围绕纪律作风、勤务等级落实等开展督察检查。
3.严格监督执纪,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思想发动,广泛开展政策宣讲、谈心谈话和教育引导,开展提拔调整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线人次,事前监督“三重一大”事项42件次,回复廉政意见188人次。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加强“清廉机关”建设和“零违纪”创建,努力实现“腐败存量基本清零、腐败增量基本遏制”目标。2023年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醒谈线人。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力欠缺”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完善党建责任体系。全面实施党组织建设整体提升工程,建立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联系局直党组织工作制度,指导和帮助局直党组织开展工作,落实捆绑式推进党建品牌创建、交叉式开展党建检查考核和帮扶式推动党建带队建。围绕重大安保维稳、大要案件侦办等,组建临时党支部、党员先锋队,将党的建设延伸到工作一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定》,规范借调人员监督管理。
2.强化基层党务工作。细化机关党建重点项目清单,成立留置看护支队党支部,推动机关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用好“云岭先锋”App、党建机顶盒等党建平台,建立每月提醒、季度通报制度,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及时增补选基层党组织委员22人,发展党员6名。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自觉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公安工作,扎实推进理论学习、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主要措施,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方面取得了实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成员以列问题、举实例的方式,对照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整改抓落实。制定落实《曲靖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规范党委会议事程序。
4.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机制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健全落实公安民警常态化交流制度,下派14名科级干部到县级公安机关挂职,接收2名省厅干部到县局挂职,选派7名优秀干部到市局挂职,分批推进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完成2个批次205名科级干部调整,推动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治理,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
(四)关于巡察反馈“落实整改责任未扛实,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传达学习习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省委、市委若干措施,认线年以来,各级巡察、审计和中央环保督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严肃认真彻底抓整改。针对未彻底完成的2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序推进整改销号,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目前2项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一)坚决彻底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质量不降,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再梳理,坚决全面彻底高质量抓好整改,持续抓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持续发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积极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加大整改推进落实落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所有问题真改实改、全部清零、取得实效。
(二)举一反三抓整改。突出标本兼治,坚决落实“当下改、长久立,治其根、固其本”的要求,以整改为契机,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进一步构建权责清晰、运行规范、体系严密、监督有效的制度体系,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务求实效抓整改。以抓好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真正把落实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队伍战斗力、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巡察整改效果促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履行职责使命来检验巡察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