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实施,你是否有不少疑惑: “生活垃圾分4类,家里要备4个垃圾桶吗”“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就罚200元?” 针对这些疑问,新京报记者梳理了北京市城管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带来权威解答。 事实上,垃圾分类新规并不只是“扔垃圾”那么简单。 无论是在家里、小区、单位等场景,还是吃饭、购物、住酒店甚至点外卖、寄快递等日常生活,都能看到垃圾分类新规带来的变化。
不必 。北京市城管委近期制定了《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两桶一袋)指引》, 建议居民可在家中设置“两桶一袋”,分类收集垃圾 。 “两桶”是指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 “一袋”即指可回收物收集袋,纸盒、快递纸箱等体积较大的可回收物体,可装满后预约上门回收,或投放到小区的对应垃圾桶。 有害垃圾由于产量较少,不必单独设置垃圾桶或垃圾袋,可以在下楼时投放到指定垃圾桶中。 还不知道如何进行垃圾分类? 速戳下图进入“北京市垃圾分类宝典”小程序,图文对照,垃圾分类。
不必。垃圾桶和垃圾袋一般由居民自行购买,根据居住空间、生活小习惯灵活选择适用的即可,没有强制规定。
新条例提及,有条件的居住区、家庭,能安装符合规定标准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装置。不过,业内人士提醒,能否使用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装置,要看所在小区排水管道是不是具备排放条件,避免造成堵塞。
新条例要求,快递公司在北京应使用电子运单和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鼓励回收快件包装材料。也就是说,以后在北京市寄快递,纸质运单会慢慢的少,环保可回收的快递盒将更普及。
五一开始,市民在点外卖时如果不勾选需要一次性餐具,北京各家外卖平台将默认为不需要。需要一次性餐具的市民,记得看清外卖选项,建议尽量自备餐具,减少垃圾产生。
目前北京市多个街道和社区自主推出了个性化的奖励举措,最重要的包含垃圾分类积分兑换、设置红黑榜等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会向社会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 ,处理有关举报和投诉。居民可通过公开的联系方式来进行反馈。 此外, 居民还可以向生活垃圾处理社会监督员反映问题 。市、区城市管理部门会向社会公开选择少数的社会监督员,他们之中要有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周边的居民代表。社会监督员有权监督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运行,进入相关场所,了解污染控制的措施及实施情况,查阅环境监视测定数据。
新版条例规定,个人违规投放的,由当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不过,个人受到处罚后仍有补救措施,如果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免受行政处罚。
新条例规定,居住小区应在公共区域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桶,并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投放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
新冠疫情结束后,在社区垃圾分类驿站和固定桶站值守的垃圾分类指导员,会对居民投放的垃圾进行基本检查和翻看,指导分类有误的居民正确投放。
当下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阶段,为保证居民和指导员安全,一般不进行垃圾开袋检查。
街道和社区的生活垃圾桶站, 会根据日常垃圾投放量,在桶满之前定期清运 ,由专门的运输单位将各类垃圾分别送往对应的暂存或处理设施。此外,在街道和社区值守的垃圾分类指导员,每日需对垃圾桶进行全方位检查,在发现垃圾桶即将装满时,会联系清运人员进行清运。
今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纸张、一次性纸杯的使用将减少。根据相关要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推行无纸化办公,不使用一次性杯具。
新条例规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者生产经营场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垃圾桶。
新条例要求,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须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分类运送至符合相关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目前居民产生的每一类生活垃圾,都要求由专门的运输车辆进行收运。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假如慢慢的出现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等行为,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除,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将从5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强化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
5月1日起,北京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向顾客提供一次性餐具,要求餐馆设置醒目提示标识。具体包括一次性筷子、勺子、刀具、叉子。如果餐馆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下个月开始,北京市所有宾馆、酒店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牙刷、梳子、浴擦、剃须刀、指甲锉、鞋擦。如果旅馆主动向消费的人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以后居民去超市和市场,没有免费塑料袋了。根据新条例,北京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免费提供塑料袋。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使用超薄塑料袋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5月1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在农贸市场、便利店、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对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5月1日前,北京城区内的等级旅游景区计划完成垃圾分类硬件设施升级改造,从现有的“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桶,增加到“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今后大家去这些景区,也要按照四类垃圾的分类标准做投放了。今年年底前,远郊区的等级景区垃圾分类硬件设施也将改造到位。
“京版”垃圾分类倒计时美好的家园环境,要求我们共同来守护转发!快提醒身边的朋友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