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后走在马路上,百米之内就可以正常的看到垃圾桶,这是从今天(4日)发布的《城市路途公共服务设备设置标准》中得悉的。由北京市2008环境建造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编制的《城市路途公共服务设备设置标准》,初次给“城市家具”标准尺度。
标准中将人行道分为通行带和设备带,通行带宽度不小于1.5米,沿车行道边的设备带宽度不该超越2米,沿车行道边的设备带内不该设置座椅、活动公厕、报刊亭。标准中对废物箱、交通护栏、街牌、步行者导向牌、公交车站设备、信筒、公用电话亭、信息亭、自行车存车架和围栏、座椅、活动厕所、报刊亭等12种奥运会前急需整治的公共服务设备的设置标准。
标准中规则,盲道及盲道两边各0.25米人行道空间内不该设置公共服务设备,也就为盲道增加了0.5米的护航带。
路途一侧废物箱设置距离分为两种,在商业、金融、服务业大街等人流密度大的区域的人行道,设置距离为30至50米,其他路途的人行道设置距离为100米左右。每个公交车站至少应设置一个废物箱。还初次对废物箱体高度作出标准,为0.8米至1.1米。
路途一侧信箱、公用电话亭、报刊亭设置距离不该小于500米,电线米以下的人行道不该设置报刊亭,报刊亭占地面积不该大于6平方米。
信息亭同侧设置距离不该小于1000米,长宽不大于1米,宽度在3.5米以下的人行道不该设置信息亭。
宽5米以下的人行道不该设置座椅,一般座椅座面高度在30至40厘米,座面宽在40至45厘米,双人座椅长度不该该超越1.2米,三人座椅在1.8米左右。
标准中特意指出,距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出入口、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公交车站的人流分散方向15米范围内的人行道上不该设置信息亭、报刊亭、活动公厕,保证行人的经过。(记者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