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跳舞的小广场、配有路灯的硬化道路、不再露天的厕所,出现在慢慢的变多的乡村。
记者走访发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工作推进以来,我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不断补齐,农民生活环境普遍大幅改善。
不过,在充分肯定整治成效是主流的同时,也应看到某些农村地区“村中不闻鸡鸣,池塘不见鸭鹅”,有的地方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过程中出现偏差、走样。有村民说:“听不见鸡叫,还是农村吗?”
记者在基层调研时发现,部分农村环境整改治理后更加“城市化”,行走在村内听不见鸡叫,池塘里也看不到鸭鹅。东部某村几名村民不解地说:“每家养几只鸡,能有多大污染?”
为完成环境整改治理任务,当地一些社区甚至“吓唬”村民,要求复养家畜家禽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前整改到位,否则将停发村级养老金等福利。相关整改通知后被责令撤销,但村民和网友的议论难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河南息县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对主干路两侧、领导干部调研检查经常走的线路整治规定要求过高,这些公路两侧反复割草、干净整洁,但村内的背街小巷脏乱差。
在河北某地农村,生活垃圾被一张网格挡在树林间,以免它们扩散到靠近路边的河段。记者在东部地区一村庄走访时也发现,主干道看着很整洁,被腾退的老村却破败不堪,生活垃圾、碎砖块满地都是。当地村民反映,“领导视察看不到里面的垃圾”。
过度整治带来的金钱上的压力和微腐败问题也值得警惕。记者调研了解到,一些地方盲目上项目、搞绿化,容易滋生贪腐。东部某市巡察发现,一位村党总支书记以“美丽乡村”名义报支工程款逾百万元,却最终用于自家农庄建设。
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建设与林业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王泗通团队调研时,苏南某村支书反映,一年村庄保洁等费用要上百万元。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吕德文认为,人居环境整改治理“跑偏”是导致一些农村地区村级债务累积的原因之一。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何在一些地方走偏?基层干部认为,这与上级一些“不接地气”的考核要求有关。东部一位乡镇干部说,有些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过高,“不适合农村实际”。
“农村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可回收物利用率还较低,上级部门就要求按照大城市标准,向村民推行垃圾分类。”一名基层干部说,后端没能力处理,前端也不理解,有些村民甚至把村里的公共垃圾桶带回家里装粮食。
记者梳理部分基层地区政策文件发现,一些乡镇将各村垃圾集中起来放在“大坑”里覆土掩盖,以“确保视觉效果无堆放垃圾痕迹”。环保行业的人表示,垃圾会形成渗滤液,终究是会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显示,有些地方对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实行“每月一奖惩、每半月一评比、每周一排序、每日一通报”。有基层干部表示:“不执行,领导批评;执行,老百姓有怨气。”
在环境整治过程中,有些镇村干部搞“闭门决策”。记者走访村民了解到,部分村民对整治区域、新建项目和相关工程发包并不知情。一位村干部称,如果简单引入第三方,不发动村民参与,部分村民就会对整治成果“无感”,甚至随意破坏,管护成本随之增高。
一些镇村工作人员对上级人居环境整改治理政策理解不到位,有些基层干部习惯用“惩戒式”“吓唬式”手段推进工作。例如,2023年四川凉山某乡镇一份《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显示,对村民蹲地用餐、窗台摆放杂物、被子未叠放等行为进行10元至20元的小额罚款。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做法不合理,更不合法。
基层调研期间,记者深入走访了若干整治成效较好的示范村,当地干部群众和业内人士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王泗通认为,应适度允许农村保留传统种养结合的微循环生活方式。村民剩饭养鸡喂鸭,房前屋后沤肥种菜,是村民长期习惯做法,也有其合理之处。“禁养鸡鸭”之类的做法或许适用于城乡接合部,但不一定要推广到更广大的农村地区。“可以引导村民圈养,开辟专属小菜园,既能让村庄干净整洁,还能保留村民既有生活小习惯。”
有乡镇干部建议,地方各级政府要分步骤实施、分类考核,不能笼统要求所有村同一时间达到相同标准。条件好的村先推进,山区村、老年人多的村等可以差异化推进。同时,对于一些与村民生活习惯严重背离、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求和标准,要及时作出调整优化。
发动群众,干群合力。江苏淮安市涟水县保滩街道周集村党总支书记周林会说,起初也有村民反对环境整改治理,村里并没有强推,而是组织老百姓到治理比较好的示范村去参观体验。“好环境,谁都爱。回来后,很快在村民大会上表决通过。”周林会认为,村民参与既能减少阻力,更能降低后期管护成本。
环境治理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共进。多位受访基层干部说,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并非“亏本买卖”,一些村通过整治既能将荒废的公共空间重新发包,还可开发文旅产业,实现美景与“钱景”双赢。王泗通介绍,江苏溧阳天目湖周边一些文旅企业在开发当地生态旅游资源时,承担部分环境治理职能,周边多个村的生态农业、民宿、农家乐等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