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4日开端道县海湘城小区已废物成堆,苍蝇满天飞。道县环卫处以社区废物桶不匹配为由,要求小区业主自行集资购买公共废物桶,且需指定地址购买。户均100元左右。是可忍孰不可忍。
试问道县环卫处废物清运这种最基本的公共服务,还需要区别对待吗?莫非海湘城小区的居民不是道州市民吗?不配享有这种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吗?莫非道县其它社区、小区都交了废物桶购买费吗?废物清运这种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就不能稍稍公平一点,公平一点。
再问道县环卫处,私设项目,私收税费,乃至钳制交费,纵观税收法规,难寻废物桶购买税,故公共废物桶购买费并无法律依据。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乱收费行为予以查办。
政府供给的公共服务理应公平公平的为市民服务,市民可平等的享有。政府行政亦应该合法行政,不该怂恿其部属部分,私自收费,变相收费,乃至以断供为手法的的钳制公民交费,侵略公民生命财产权益。严峻危害政府形象!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就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转交给相关单位核实处理,有关状况将及时反应。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分外的注重,当即安排工作人员做出具体的查询,现将查询状况回复如下:
据核实,海湘城居住小区现有废物搜集容器与环卫作业公司的废物清运车辆不配套,导致小区内废物清运不及时,废物积存,引起了小区居民的巨大反响。环卫园林中心派工作人员实地查询后,与担任该社区物业管理的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约谈。依照《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三款:“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责任区,由物业管理单位担任;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责任区,由社区居(村)委会或许业主委员会担任”。各社区物业应当依照环卫作业公司供给的规范自备废物桶,该费用应由社区物业内部自行解决,一起我局也将催促环卫作业公司及时清运废物,一起维护好身边的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