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上10点,江苏扬州一家酸菜鱼店老板,经过实名认证的微博账号@扬州恒兴记蟹黄汤包 发布一则其酸菜鱼店监控录像片段,并配文字,呵斥视频中的顾客“从垃圾桶翻出一只鱼尾巴并以此诬告店家,并要求免单”。
汹涌新闻()注意到,该视频时长约2分42秒,清晰可见一对男女正在该酸菜鱼店用餐,约1分钟时,该男人忽然动身,走到餐桌旁一个垃圾桶边,折腰看了看后,走回了座位。
到了约2分钟处,该男人再次动身走到该垃圾桶旁,并弯下腰从垃圾桶里夹起一个物体后回到了座位。该名男人与女伴攀谈几句后,端起盘子走向了收银台。
与此同时,该微博还配以文字,称视频中的客人从垃圾桶里捡出一个鱼尾巴,并诬害店家“一锅鱼里呈现两个鱼尾”,以此要求免单。
完毕,该微博还附上一句:“规劝一下,多行不义必自毙!有必要曝光你们这样的人!”并在后边链接了多个扬州本地的“微广博V”。
很快,包含微博、微信等交际网站上的多个账号转发了该视频,并获得了很多谈论。
在谈论中,不少网友呵斥视频中的这名男顾客,并发布带有讥讽、讪笑、侮辱性的谈论。
3月13日,在网络言论的压力下,夏先生和丁女士自动联络媒体,并对工作经过进行了解说。
据夏先生表明,当日黄昏,他和妻子前往该酸菜鱼店用餐,一进去就选择了一条活鱼称重,很快鱼锅便端了上来。
进餐过程中,丁女士先是吃了一只鱼尾,因为比较大,便扔进了右手边的垃圾桶。没想到,快要吃完时,夏先生又从锅里捞出了一只鱼尾。
夏先生说,按理说,活鱼现杀现煮,他们只点了一条鱼,应该只要一只鱼尾,怎么会呈现两只鱼尾呢?为此,他才如视频中所见,去垃圾桶看了看,证明一下心中疑问。
夏先生说,原本妻子是劝说他不要追查,但他以为最少要向店家说一下这个状况。
所以,夏先生便好像视频中一样,动身去垃圾桶夹起了鱼尾,而且随后拿着两只鱼尾去收银台找服务员。
据夏先生介绍,与该店一名女店长交涉时,对方情绪强硬,坚持以为是后厨操作失误,没有抱歉的意思。
随后,店长提出能够8折优惠,但夏先生以为对方并没有抱歉的诚心,便提出假如店长把鱼尾吃掉,就全款买单。随后,该店长果然吃起了鱼尾。
3月15日,夏先生的托付代理人朱先生向汹涌新闻称,此事在夏先生付款后原本已完毕。可是,因为店家发布了不完好的片段,导致夏先生配偶的声誉受损。
据了解,3月13日当天,为了拿到完好的监控录像以证洁白,夏先生也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求助。
据《扬州晚报》报导,出警的派出所民警证明,3月13日下午曾两次出警调停,但该酸菜鱼店均回绝交出视频。
3月15日,汹涌新闻记者联络到了涉事的酸菜鱼店老板陈先生。他证明,11日当晚他确实经过个人保护的微博账号@扬州恒兴记蟹黄汤包 发布过上述视频和微博。
可是,陈先生也解说,称其时发布的初衷是替店长抱不平。他表明,其时店长在处理胶葛时,考虑到店里正在经营,之所以容许吃鱼尾,一种原因是为了化解胶葛,一方面也仍是为了证明店内食物没有问题。
因而,当顾客提出要店长吃鱼尾时,店长尹女士便抱着排难解纷的情绪,吃起了鱼尾。
可是,当晚在检查监控录像时她们发现,顾客让店长吃的鱼尾居然是从垃圾桶里捡出来的,这让陈先生和店长尹女士都非常愤慨和冤枉,这才发了微博责备当事人。
不过,关于该鱼尾是否正如夏先生所言是之前扔进去的,陈先生并未清晰答复,并称“这不好说。”
随后,陈先生又向汹涌新闻着重,称“能确认的是,一个锅里必定只要一个鱼尾”。
关于15日上午法院工作人员前往店里调取监控录像被回绝一事,陈先生表明,其时他不在店里。可是店长告知他,去的人并没有出示任何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或资料。
“到现在,咱们没收到任何法院的资料,包含传票、调档函等。”陈先生表明,他已聘请了律师,并将于近来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关于此事的一个完好声明。
3月15日,夏先生对汹涌新闻表明,因为此事现已对其产生了不良的声誉影响,特别是店家一向回绝供给完好监控录像的状况下,他只能够经过法令途径维权。
夏先生提出了他的诉求,一是要求店家揭露完好监控录像,并揭露抱歉、消除影响;二是承当一切诉讼费用。
据悉,3月14日,夏先生托付其代理人朱先生,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已受理立案。
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发言人向汹涌新闻证明,此案于14日正式受理。其间,因为原告提出做依据保全,因而,法院工作人员于15日上午前往酸菜鱼店调取监控,不过该店店员以老板不在为由,并未供给视频。(来历:汹涌新闻记者)